話說「駐聯合國方濟會士會友」(Franciscans at the UN)就是要繼續方濟的和平精神。於1989年,聯合國公共資訊部正式認可「國際方濟」為一個非政府組織NGO;1990年,「國際方濟」於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附近成立辦事處,把工作及架構趨向正規化。(更改為「國際方濟」(Franciscans International) 一名因為聯合國公共資訊部認為「聯合國」一詞是專有名,不可在民間團體中出現,比較天主教為名的機構要主教準許的做法更嚴格。)
1991年,「國際方濟」的幹事會申請「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」的諮詢地位。擁有了諮詢地位,便可以向理事會表達觀點,提出「專門經驗或技術知識」。方濟會士會友的「技術知識」,是方濟靈修的價值,「專門經驗」就是在各地方濟會一二三會士會友在邊緣人中的服務及同行經驗。
1995年「國際方濟」正式得到理事會的第一類諮詢地位(現稱為「一般諮詢地位」),從此便可以在經濟社會理事會的任何事情上,向各國及聯會國秘書,以口頭報告、書面報告等參與活動,包括了各類、各級的會議、特別會議、委員會,包括人權委員會及小組,監察會員國有否觸犯人權條約等。
90年代末期,羅馬的「方濟家庭會議」(Conference of Franciscan Family),代表了男女第一二三方濟全體會士會友,肯定了「國際方濟」在方濟運動中的功能,正式贊助「國際方濟」;「國際方濟」既然隸屬於全球方濟家庭會議,便由「會議」委任「國際方際」的董事會,一年開會兩次;全球的方濟家庭的成員(即第一二三個別行政獨立的修會、經濟獨立的會省),則以行動以經濟支持「國際方濟」的運作代表其於聯合國臨在。2005年,聖公宗的方濟會【聖法蘭西斯會】小兄弟及第三會,開始連同天主教的「方濟家庭會議」,共同作「國際方濟」的官方贊助者。
1997年,「國際方際」偕同道明正委會,在瑞士日內瓦開設一辦公室,專責人權事務:即公民、經濟、政治及社會權利等。2005年,聖母小昆仲會、基督修士會等,也加入「國際方濟」,達成伙伴關係,特別探索貧窮地區的教育問題;這樣的合作,是因為其他修會家庭,並沒有類似「國際方際」的一般諮詢地位,所以如其費時開發一個新組織,倒不如與「國際方際」結盟,利用「國際方濟」已經有的渠道,在普世層面,致力於正義和平。
踏入21世紀,「國際方濟」除了越來越大公,集合了天主教內外的方濟會士、其他修會人士之外,亦增添了非洲事務專員,專責非洲的愛滋病、和平及紛爭等問題;2008年初,於曼谷增添了亞洲辦事處,把「國際方濟」更具體地臨在於亞太區。
選擇曼谷作基地,因為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(亞太經社會)秘書處位於曼谷。「國際方濟」和亞太區的我們,真的有關係嗎?
(圖為筆者參加「國際方濟」亞洲辦事處開幕後的活動,參觀亞太經社會曼谷秘書處。)2-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