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水、光明、生命
近日,香港飽受非典型肺炎的肆虐,人人深受其苦!或許我們會問:人為什麼要受苦?我們在四旬期特別默想耶穌的苦難,耶穌在苦難中為我們展示的是什麼?耶穌沒有為人間的苦難給予答案,但他為我們提供一個跨越苦難的方向!
候洗者在復活節領受洗禮。在領洗前,他們要接受考核禮。教會特別將考核禮安排在聖週前的最後三個主日(即四旬期第三、四、五主日)。這三個考核禮的福音展示三個主題。
耶穌是活水,見於【若 4:5-26,39-42】耶穌向撒瑪黎雅婦人顯示自己。
耶穌是光,見於【若 9:1-41】耶穌治好胎生的瞎子。
耶穌是生命,見於【若 11:1-45】耶穌復活拉匝祿。
1. 耶穌是活水
解除我們對愛的饑渴
耶穌為我們何以是「活水」?水最大的作用是解渴。除了口渴外,我們還渴求什麼?有人渴求金錢、名譽;有人渴求地位、權勢……。可是,人即使擁有以上的一切,他是否就會感到滿足呢?並不,他仍會不斷渴求並尋找愛與被愛!的確,我們每人都渴望被肯定、被人珍惜,渴望有人愛我們!特別是那些小時候缺乏被意義重大的人物(特別是父母)所愛、所肯定的人,對愛與被愛的渴求更甚。
耶穌如何解除我們的渴求?【瑪 27:39-43】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上飽受痛苦、無助及被人恥笑。三年來,耶穌行奇蹟、講比喻,顯示祂愛我們。可是,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不再以能力助人度過難關。祂在背十字架時跌倒,被壓傷,祂成了一個「冇用」的人!昔日,主動的、宣講的、行奇蹟的耶穌;今天成了被動的,無言的、被害和被擺佈的!值得我們反思的是:在耶穌身上,愛不再是幫人解決困難,而是與人同在!即使困難解決不了,祂仍然在旁相伴!十字架上的耶穌,正是在陪伴中解除我們被愛的渴求!
解除我們去愛的饑渴
人不單渴求被愛,其實也渴求去愛。愛之圓滿乃在於分享。的確,我們都渴望去愛,去與人分享愛。耶穌如何解除我們去愛的渴求?【若 19:28】記述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,為應驗經上的話,遂說:「我渴。」有趣的是在整本聖經內沒有一處提及天主「渴」,但卻實際上顯示天主的「渴」。耶穌成了受害者,祂邀請我們去愛祂!全能的天主在耶穌身上成了無能的人。耶穌將天主脆弱的一面顯露出來,愛使天主變得脆弱、可憐、無能……。在我們的經驗裏,我們不也有同感嗎?當我們堅持去愛,我們會變得脆弱、無能,我們很容易受傷。一旦受傷,我們很快關上自己,保護自己。可是,天主是愛【若一4:8】,祂不能夠關上自己,祂只懂得愛。難怪乎耶穌成了最軟弱、最脆弱的人!聖方濟熱愛貧窮,因為他體會到天主是從創世以來乞求人愛的乞丐。愛令天主成為脆弱的。耶穌是「活水,」祂解除我們去愛的飢渴,祂成了被愛的對象!祂也成了一切弱小者的化身!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。」【瑪25:40】全能的天主化身為弱小的兄弟姊妹等待我們親近。我們願意親近,抑或是站得老遠?
耶穌是光明
2.1. 指証罪惡的黑暗
耶穌是「光」,光能驅除黑暗。耶穌是「光」,祂為我們指出罪惡的黑暗,並且,承受著罪惡的黑暗的結果。無罪而承受苦難的耶穌,為我們展示了罪的黑暗、荒謬及可恥。在審訊耶穌的過程中,比拉多先後三次表明查不出耶穌的罪狀。可見於【路 23:4】比拉多對司祭長及群眾說:「我在這人身上查不出罪狀來。」【路23:14】比拉多對對司祭長、官吏及人民說:「你們給我送這個人來,好像是一個煽惑民眾的人。看,我在你們面前審問了他,而你們告他的罪狀,我在這人身上並查不出一條來。」【路23:22】比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:「這人到底作了甚麼惡事?我在他身上查不出什麼應死的罪狀。……」正因為查不出罪狀,耶穌的死更顯出罪惡的黑暗,顯出人的罪惡,這當中包括了司祭長的嫉妒、比拉多的畏懼、猶達斯的貪婪、門徒的懦弱、群眾的無知……這些人的罪惡不也同時見於我們身上嗎?耶穌以祂的死指出了罪惡的黑暗和荒謬!
轉化罪惡的黑暗
與此同時,耶穌承受了罪惡的結果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祂是最有理由質問、埋怨、控訴的!可是,無所依靠的耶穌卻反過來為迫害祂的人祈求寬恕,說:「父啊,寬赦他們罷!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。」【路 23:24】罪的結果是冤冤相報,我們的罪惡不正源於我們的冤冤相報嗎?十字架上的耶穌卻願意冤冤相報的鎖鍊到祂身上『完了』,祂承受罪惡的結果,說了那千古以來,震撼人心的話「父啊,寬恕他們……」。這話正好告訴我們:即使被傷害,寬恕仍然是可能的!我們不用囿於冤冤相報,生命是可以重新開始的!正如「麥子不死空自留,麥子死了百倍收」;耶穌轉化了罪惡的黑暗,讓我們也可以折斷罪惡的鎖鍊!可以活在光明之中!
耶穌是生命
3.1. 在死亡中交托
耶穌讓我們知道在死亡前可以交托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深深體驗死亡的孤單和寂寞。即使感到完全被離棄「我的天主,我的天主,你為什麼捨棄我!【瑪 27:46】」時,祂仍沒有放棄將自己交托在天父手裏。面對死亡,耶穌大聲呼喊說:「父啊!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的手中。」【路23:46】。耶穌雖然感到「無力」,但祂知道天父「有力」,祂信賴天父,至死沒有放棄與天父的關係。耶穌說:「我來是為真理作証。」真理是人與天主(子女與天父)的關係永不分離!這又如「蕩子回頭」比喻中的蕩子,當他敗掉父親的家產,一無所有的時候,祂回歸父家,卻發現父親一直在等候他,他仍是父親鍾愛的兒子!我們有朝一日也會面對死亡,自己一個人面對死亡!我們害怕死亡,我們怕斷絕與一切所愛的人的關係!到頭來我們會發現我們最放不下的是與天父的關係!然而,在祈禱裏,在聖事中,死亡再不能夠斷絕我們和天父的關係。當我們保持與天父的關係時,我們與其他人的關係也不會被斷絕。
3.2. 在死亡中完成
耶穌在死亡中完成祂的使命。【若 19:30】記載耶穌一嚐了那醋,便說:「完成了。」就低下頭,交付了靈魂。耶穌來是為了完成天父的工作。「假如我不作我父的工作,你們就不必信我;但若是我作了,你們縱然不肯信我,至小要信這些工作,如此,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,我在父內。」【若10:37,38】這工作是肯定天父的愛,去愛和被愛,且愛到底!聖方濟臨終曾向他的弟子說:「我已做了我應做的,願基督耶穌教導你們你們應做的。」俗世一般人看待生命是要幹一番事業;但耶穌看待生命卻在於我們有否打開自己的心去愛別人,並讓其他人愛自己。生命的意義在於愛和被愛,且讓我們生命的在愛中完成!
在死亡中跨越
耶穌為我們指出將來的生命。耶穌在十字架對其中一個同被釘的凶犯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: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。」【路 23:43】耶穌,一個在垂死,在絕望中的人,對人許諾希望!在路加福音中先後用了11次「今天」,「今天」顯示救恩的現時性,此刻性。創世之初,天主與人一起在樂園,後來亞當、厄娃犯了罪,被趕出樂園;耶穌在死亡一刻,許諾讓我們重返樂園,重返天父那裡。死亡,是與主隔絕,離開主。因此,犯大罪的人是自絕於天主之外。聖方濟的太陽歌有這樣的一句:死於大罪的人是有禍的,因為他離開塵世時仍未與主修和。相反,死在與主的聯繫中是有福的,因為第二次死亡不能傷害他【默2:11】。
在苦難中,在死亡前,我們仍有許多東西不明白。我想用以下的故事總結上文所分享的:一座舊唐樓,夜半遭祝融光顧。火勢一發不可收拾,轉瞬間已「燒通頂」,住客紛紛逃命。有一家人,爸媽逃出了火場,卻發現四歲的兒子明仔仍留在家的露台。這時候,消防員已趕來,見情勢危急,便張開救生網,叫明仔從露台跳下來。這時,煙霧瀰漫,明仔站在露台邊,一動不動,大聲喊說:「我看不見呢,我怕……」站在下面的爸爸安慰明仔,叫他放膽跳下來說:「明仔,別怕,你看不見,但爸爸看見!」在苦難之中,且讓我們安然交托,因為天父看見,祂知道…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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