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到貧窮,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。將升中二的一個炎夏暑假晚上,母親帶著我去姨媽家,為能借七十元買新學期的書本,因父親是不顧家的,只有平凡的母親獨力照顧家庭。當時,姨丈是有名的「公仔書」、「連環圖書」的出版商人,可惜,答案是:我和母親只能悲傷的離去。那時,給我留下深深的傷痛,我不要貧窮,我能寬恕那富有人嗎?
也因教友的幫助,帶領我由灣仔家去到環尾區的聖堂,請求本堂神父,他資助我每月十元的學費。每月要乘搭巴士,去見本堂神父領取,但我只去了兩次,便不去了。那時,我便給了母親更重的擔子。那因為,我當時感到很難受,神父給我十個硬幣在枱上,我拾起它,似在求乞,心情很難過。當時心裡惱恨神父為什麼給我硬幣,似在侮辱我。後來,我猜想,可能神父所收到彌撒奉獻,都是硬幣嗎?
當時,四真福:「貧窮、饑餓、哭泣、被惱恨和被棄絕」,四真禍:「富有、飽飫、歡笑、被誇讚」,我一點都不理解。
想到方濟為跟隨耶穌,願意過貧窮生活,他走到以往同歡作樂的兄弟群中,乞求食物,他難受的心情,我深深理解。方濟在祈禱時,每想起耶穌的苦難,都放聲大哭,別人以為他生病。他有「哭泣的方濟」稱號。他寫了「苦難日課」經,每日頌唸、默想耶穌的苦難。他曾吩咐兄弟,去追回到會院,偷食物的人,給他更多食物和向他道歉,因為兄弟們,曾無禮地趕走他。方濟明白饑餓、貧窮的苦況。
想起聖方濟「忠告集」《聖方濟故事-語錄書契》有以下得著:
第三篇:「完美服從」。服從天主給我安排的一切,不佔有,放棄一切去跟隨耶穌,才是有福的僕人。
第五篇:「無人驕傲,只因主的十字架誇耀」。我們所有的才能,財富,美貌,知識,一切來自天主,如據為己有,便是偷天主的東西,更不可誇讚在人前「是禍」,只有天主才是美善的,不要霸佔了天主的美善。
第十篇:「懲戒肉身」。警惕自我,克勝肉身、魔鬼,惱恨自己的罪過,才是有福的僕人。
第十一篇:「無人因他人的凶惡敗壞」。別人犯罪,不可發怒、惱恨他或判斷他,我們發怒(是禍),是我們認為比別人好;我們應要把天主的愛,分施給他,讓他能感受主愛而回頭。
第十九篇:「謙卑的天主僕人」。我們被放在高位,被誇讚而不願下降者,那把持不放,便是你奪去天主的,那(是禍)。相反,你被放置在高處,而仍渴求居於微末中,謙遜去服務他人,你才是謙卑、有福的僕人。我們就算是被惱恨、被棄絕、或被誇讚,都不重要。因著別人的看法和行為,不可能改變,我們在天主前的價值。謙卑的基礎,在於你和天主間的關係。人在天主的眼前,你就如此,一切來自天主,不能多得。讓我們自由選擇那「福」與「禍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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