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在俗方濟會會規去理解「服務」


文:退省神師:胡健挺OFM(在俗方濟會神修助理)(2008) 胡玉英SFO 整理

在俗濟會2008年6月7-9日周年退省

 

 

在退省中,我們30多位兄弟姊妹可以同餐共聚,離開日常煩事,多麼甘飴。仿似過短短兩天的修會生活,每天有彌撒、一起唸花冠經、日課、拜苦路、朝拜聖體和晚間代禱時段及修和聖事等。是多美麗的團體生活。

     神師給我們講解了天書,即(在俗方濟會的會規1-3章)的書中部份重點。讓我們更明白什麼是「服務」。

會規會憲對照表(內容):

1. 在俗方濟會(1-3) 1.在俗方濟會(1-7)
2. 生活規範(4-19) 2. 生活規範(8-27)

2.1生活規範(8-16)

2.2 在教會及世界中(17-27)

3. 會團生活(20-26) 3. 會團生活(28-103)

3.1總指南(28-36)

3.2入會及培育(37-45)

3.3 不同層面的會團(46-75)

3.4 職位的選舉及終止(76-84)

3.5 神修及牧靈協助(85-91)

3.6 兄弟探訪及牧靈視察(92-95)

3.7 方濟青年團(96-97)

3.8 與方濟大家庭及教會的共融(98-103)


  1. 會規的前引是:聖方濟給補贖兄弟姊妹的忠告,是方濟的致眾信友書。說明了「在俗方濟會」的會友是願意做補贖的兄弟姊妹。

前引的第一章:論做補贖的人「即在俗方濟會會友」要做什麼:

1.愛天主   2.愛人   3.惱恨肉體  4.領聖體  5.結出果實、悔改 

前引的第二章:論不做補贖的人神師叫我們自己參閱天書 

第一章:在俗方濟會

我們是教會中屬靈的家庭,方濟家庭就是其中之一。因為我們特殊的地位,是「在俗」修會,在「在俗」地位中,像方濟渡福音生活。因為時代須要,我們在世界生活,不是在修會,有修改的必要。我們的會規只有教宗才能修改,現時的會規已修改到第四版本,前後共修改了四次,分別是1221年版、1289年、1883年及現在的1978年版。現在的會規有3章26條。據說會祖聖方濟因聽到上主的說話,叫他「去重建聖堂」。在他重建了3 間聖堂後,才明白是要重建「教會」。隨後他親自創立了3 個修會,男修會是小兄弟會(第一會)、聖佳蘭女隱修會(第二會) 及為在俗世中的我們創立了「在俗方濟會」(第三會)。正如會規第四條所說的:我們應要「由福音走向生活,也由生活回歸福音」。我們是做補贖的兄弟姊妹。 我們用聖願來策勵自已,會規不能超過福音,當然更祟高是能跟福音生活,其次要是遵守會規、即我們在俗的生活。 

「在俗方濟會」的會友的使命,怎樣做 ??

五大行為就是:

1.愛天主   2.愛人   3.惱恨肉體  4.領聖體  5.結出果實、悔改 

弟後1:6-14

我們蒙「召叫」發聖願,成了在俗方濟會會友,是不在於你的行為;而是在於天主的恩寵。我們領洗,天主賜給我們聖神,不是怯懦的神,而是大能、愛德和慎重之神。天主給我們神恩,恩寵在於建立基督的身體,會團雖不能選出最好的服務人,只有耶穌才是最好的。只要選出此時此刻更合適的人,為我們服務,每人都有一些事要做,經過思考,將自己奉獻出來,慎重去想,為團體服務,我們要信賴的,不是人,不是要跟隨方濟,而是方濟教我們如何跟隨耶穌,信賴主。服務在於互相學習,不要批評人,可以提出可行的方法去改善,才是善意的批評。召叫不在於行為,是基於天主白白的賞賜。在眾多好事、工作中,讓慎重之神教導我們,我們不要怯懦,但同時也不能肩負所有工作。如發願時,我們要做一次抉擇,成為在俗方濟會會友,做補贖的兄弟姊妹。  

方濟教我們如何做補贖的兄弟姊妹跟隨基督:

愛天主、愛人

愛天主(父、子、神)。我們是居所,子女,淨配,弟兄,母親。

當忠信的靈魂,藉聖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結合時,我們是淨配。當我們實行在天之父的旨意時,我們是他的兄弟。當我們藉著神聖的愛,和純潔的與真誠的良心,把他攜帶在心靈及肉體內;藉著聖善的行動,以應該在人前閃耀的榜樣誕生他時,我們是他的母親。我們跟隨方濟的足跡,跟隨基督。

在我們身上, 別人是否看到我們是活的聖體櫃,是聖神的宮殿嗎? 我們領聖體後,與祂結合,可有留住耶穌嗎?做祂的工作嗎? 

淨配;歐6:3-6

天主對以色列人的愛情,以色列人對天主不忠,但天主仍會找他們回來。如歐瑟亞對不貞的妻子的不離不棄。我們要認識天主,便有仁愛,祂喜歡仁愛勝過祭獻;服從勝過祭獻;公義勝過祭獻。歐瑟亞先知真誠的愛、聽命,教導我們要忠於我們發願時的承諾,為會團服務、愛天主又是否,有如早晨的浮雲,易於消逝的朝露呢?

上主喜愛「仁愛勝過祭獻」(歐6:6),上主喜愛仁愛,喜歡人認識天主,勝過全燔祭。

上主喜愛「服從勝過祭獻」(撒上15:22),上主喜愛服從,聽從上主的命令,虛心受教,勝過祭獻和犧牲。

上主喜愛「公義勝過祭獻」(德35:1-5),遵守法律,堅持法律所強調的公義,仁愛,堅守誡命,遠離邪惡,愛人勝過祭獻。

同樣成為「在俗方濟會」會友後,是否因人事間、某神父的問題,因小事而離開會團、放棄聖召和方濟家庭的生活,這樣是否值得呢?可惜嗎? 

則9:1-7 和  默7:1-4

則9:4 的字句印在會規天書封面上:額上劃一個十字記號。我們知道,凡在額上印有T字為記號,(T是希臘文的<十> 字),是天主的人、實行天主的事的人、是想追求天主聖意的人。我們領洗時,有了神印、發聖願的人佩帶T字,表達我們在俗的身份。我們額上沒有T字,但要放在心內,額上的記號要生活出來結出果實,別人在我們的身上,會見到天主救贖的工程。我們是沒有光的聖體櫃。「福音走向生活…」,我們的生活如何活出福音呢?聖體櫃還有聖體在嗎? 

惱恨肉體、悔改、結出果實

路13:1-5  悔改的必要,無花果樹如不結果實,會被砍伐。

路10:17-27 全心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天主。被召叫,做父給我們的工作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不可做魔鬼的事。

會規第7條:每天悔改與基督同化,肖似基督,以修和聖事、更新、做補贖、惱恨肉體。惱恨肉體是憎恨自己的毛病、惡習、罪過。犯罪是找不到目標,我們要悔改=CONVERSION=皈依。我們的生活價值、目標,要以基督為中心,無論到何處,都要走向目標。 

第二章「在俗方濟會」的生活方式:

生活方式有祈禱、學習聖母、聖事禮儀生活、貧窮簡樸等等,(請參閱會規)

會規第6、8條指出以聖洗、聖願與教會結合,重修教會的使命。

身體--聖體=基督身體  在

1.麵餅  2.耶穌在生時  3. 基督奧體是教會。

會友、聖體、教會的關係:方濟三修會負有重修教會的使命,聖體聖事使我們成為基督的肢體,我們要悔改,做補贖,做補贖是要做的行為,悔改是心態,皈依是方向。 

會規第10條:服從

跟隨主旨,做自己特有的本份,服從--方濟不說肖似基督,因人是不能影印的,方濟說跟隨基督,追隨赤貧被釘的基督,一無所有的耶穌,是方濟的靈修。

什麼是主旨?悔改走向耶穌,才知主旨,服從不是易事,耶穌也求父說:「為什麼捨棄我」。會團生活的路途是彎彎曲曲的,會團會有高高低低的困難,不宜走到極端,一般會團都是好的。聖詠23篇,上主是我的牧者,前幾句是美麗的意境,後來便有木杖、短棒、對頭人。生命不是那麼的美麗,在會團生活中,會友的離離合合,經過困境後,才知上主是牧者。每日跟隨耶穌,十字架,便能體會知由福音走向生活,並不是很難的。 

會規第11條:旅途

方濟『旅途』的觀念,對方濟家庭,應該好緊要。人生是走向天父,人生旅途,不能高估、不要佔有。又聖母經的的祈禱中:「在這涕泣之谷」,生老病死、分離之痛,原是過程;奔向天父的旅程。

蘇軾的詩 :

「人生到處知何似,恰似飛鴻踏雪泥。

 泥上偶然留指爪,人生那復計東西。…」

意思是:人生在世上漂泊不定,其境況就有如飛鴻偶然飛倦,踏足在積雪的泥地上;當飛鴻遠去之後,除了在雪泥上留下幾個爪印之外,便杳無蹤影可尋了!這現象跟人生的偶然遇合,乍聚還分,是何其的相似! 

第三章 會團生活

會規第22條:地方會團

「在俗方濟會」是國際性的教會愛的團體。地方會團是在俗方濟會第一細胞、愛的團體有形的標記。標記本身是否代表團體,凡是找不到5個願意工作、服務的會友,就是五官不全,便會團不能成立。 

會規第21條:什麼人去服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若13: 14-17  洗腳的故事

方濟服務是幫人洗腳,不是走向權力,如果實行是有福的,為人洗腳是謙遜。事實是,我們願意被人洗腳,却不願意、也認為自己不堪當替人洗腳。如何由福音走向生活,回歸福音。其實是自己的一個選擇。

第一章論做補贖的人,我們知道耶穌讚美窮寡婦,將全部所有都奉獻出來。富人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針眼還難,那富人不想做會長(自己富有,不拿出來分享),如何能進入天國。

想想服務團體,不是我們入會時的心態嗎?為什麼現在會有不同的心態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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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前12 :12-26 教會猶如一身

我們是教會肢體,一個肢體受苦,個個肢體都會受苦。即如一個聖人的誕生、受尊崇,整個教會都受尊崇。每人都有影響力,每人都有個人特色,別人不能取代。當會團職員選舉時,會友願意被人洗腳, 但卻覺得自己不堪當替人洗腳 !我們應試試,謙虛接受提名,因為當有肢體覺軟弱時,其他肢體都會幫忙、支持他的,以免整個肢體受苦。 

若21: 18-23  耶穌問伯多祿:你愛我嗎?

當會團參議會選舉時,耶穌問你:你愛我嗎? 你如何回答?福音話:「到了年老時,你要伸出手來,別人給你束上腰,帶你往你不願意去的地方去」。我們願意讓耶穌帶領我們去行,真心願意跟天主走,放下自我,主動交付在主手中,隨天主的帶領嗎?其實年紀和靈修是不相關的,如聖女小德蘭,年紀小小,已奉獻自己,她選擇做耶穌的心,跟隨主旨你呢 ? 做耶穌的 手指甲、腳指甲,小心會被剪掉呀小德蘭實現自己的召叫,幫別人實踐聖召,想靈修進步,讓天主拖我們走吧! 

會憲30條:會友共負責任,作見證、祈禱,按自己情況去參與。

    31.2條:會長是手足服務。

    31.2條:會長職務有期限。

   53.1條:透過頻密的聚會,互相合作。

53.3條:維繫特殊情況的會友。  

結論:服務是耶穌邀請我們互相服務(洗腳)。我們對團體的歸屬感,是要看你如何能夠為會團付出的時間和能力。你願付出時間為堂區、其他善會或為會團服務,是個人的選擇,這是你選擇的「優次」。請多與上主溝通,便知自己身為在俗家庭一份子所應作的抉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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