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異端的一般主張:
基督徒被召按耶穌及宗徒的榜樣生活;如此生活的基督徒,才是宗徒的繼承人;
宣講團體所度的貧窮道德生活,合乎新約;組織性教會不符標準,須予以攻擊;
聖事有效性及宣講權,非來自鐸品,而來自宣講者的倫理和宗徒式生活。
加泰派的主張:
二元論,有善神和惡神:前者創造精體世界,後者創造物質世界;
靈魂來自善神,是美好的;肉體來自惡神,是邪惡的;
靈魂在肉體內,是坐牢,是懲罰,是地獄;救恩來在克服肉體的慾望,禁慾是最重要的修行;
舊約聖經的神是惡神,新約聖經的神是善神;
基督不是天主也不是人,因為物質不潔;他本是天使,為天主接納為嗣子,披上人的外在形體,降生奧蹟是虛幻;
基督只是在童貞瑪利亞胎中,藉一個外表的肉體生活、受苦、死亡;
基督的苦難也是虛幻,因為有天使保護著他;
救恩並無功效性,只有指導性;
撒旦本是天使,是基督的長兄,因背天主命而墮落;
組織性教會的聖事無效,因腐敗生活而失去宗徒的傳承;
反對聖職,認為聖事的有效性及宣講權,是來自施行者的倫理生活;
所需的聖事只有一件,就是「 Consolamentum 」,藉誦福音及覆手而成,它能淨化靈魂免於罪惡,保證天堂,這就是救恩;
肉身復活不存在;
唯一誦念的經文是天主經,否定天主聖三道理。 |